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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河南考区2016年暑假考级要求

2016/5/28 14:58:54www.cn010w.com点击:6611次

  一、钢 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 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一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二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双排键电子琴
  1、 教材
  ①《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 1-2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② 3-7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复调自选一首。 d、乐曲自选一首。
  ③ 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 b、复调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
  九级: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三、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
  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望各指导教师和考生根据实际程度报考,特别注意不要拔高级别。
  考级办电话:0371—65999171/68865998
  2016年小提琴专业考级要求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笙滦小�
  望各指导教师和考生根据实际程度报考,特别注意不要拔高级别。
  考级办电话:0371—65999171/68865998
  2016年萨克斯专业考级要求
  一、教材:(考生可在以下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3、《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的《考生注意事项》
  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是: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的范围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加试:8—10级考生需加试视奏。
  三、其它:①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②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望各指导教师和考生根据实际程度报考,特别注意不要拔高级别。
  考级办电话:0371—65999171/6886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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