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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要求

2015/12/18 15:15:12  www.cn010w.com  点击:1043次

  省统考有关要求
  1.省统考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将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须统一安排在标准化(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笔试、面试继续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或实行全程视频监控(或全程摄像)。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及省直考点负责考场视频监控资料的监管,须完整备份、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签字封存于保密室,保存时间1年。
  3.评卷、评分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视唱、模唱不少于3人)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核查。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笔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专业面试科目实行评委电脑记分(电子评分),评委实行全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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