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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2015/12/26 14:26:12  www.cn010w.com  点击:426次

  传媒科学学院
  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且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执行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广东省执行本科二批A线),按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按专业考试复试成绩总分(不含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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