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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2015/12/28 14:07:19  www.cn010w.com  点击:319次

  各专业录取原则:
  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形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联考或统考、且规定了某个专业的录取原则或投档原则的省市,按其规定执行。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女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60米,男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70米(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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