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首页音乐热点名家特写招生动态招聘信息其他热点 今天是:2025年7月15日 星期二

您所在位置:中国网上音乐学院>>音乐动态>>招生动态>>正文

西安音乐学院2016年高考本科招生录取规定

2016/1/4 13:28:54  www.cn010w.com  点击:553次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16年4月5日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
  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方法广告服务友情链接付款方式网站地图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学院客服:在线客服点这里  家教专员1:业务咨询点这里  家教专员2:业务咨询点这里  学院业务:业务咨询点这里

电话: 17701034448 邮箱: cn010w@163.com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京ICP备09108194号-3

Copyright©2006-2021 www.cn01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1714号

收缩

学院网在线客服

  • 学院客服一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二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三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四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电话:1770103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