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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2016/1/10 13:58:03  www.cn010w.com  点击:544次

  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含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以下三种方式录取:
  ①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美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各专业通用,高考填报志愿时根据各省份设置的专业志愿数可填报多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录取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值×100)×0.6+专业课校考成绩×0.4]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所在省份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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