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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作曲系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2016/2/18 13:29:33  www.cn010w.com  点击:614次

 作曲系
  培养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初试:专业课面试(按比例算入总分)【15%】
  1、中国民歌或戏曲清唱【5%】:
  不同风格的中国民歌或戏曲两首(要求有韵味和地万特色,清唱,不带伴奏)。
  2、钢琴演奏【10%】:
  不低干车尔尼299程度的练习曲与乐曲各一首:
  ☆广东考生无须参加此面试,采用统考声乐和钢琴成绩,缺项不可报考。
  二、复试【85%】
  1、专业课笔试(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70%】
  (1)钢琴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30%】:
  按指定王题动机创作一首小型钢琴曲,要求作品与考题相联系,发展起伏得当,高潮处发展明确且充分;
  (2)歌曲写作(考试时间1 80分钟)【20%】:
  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曲式、长度、风格不限)。
  伴奏说明:
  ·完整伴奏或部分伴奏均可;
  ·常规伴奏形式,或标示和弦标记、分解和弦音型等简易形式均可。
  (3)和声基础(考试时间150分钟)【20%】:
  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至高调。
  2、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15%】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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