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首页音乐热点名家特写招生动态招聘信息其他热点 今天是:2025年7月14日 星期一

您所在位置:中国网上音乐学院>>音乐动态>>招生动态>>正文

星海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考场伴奏规定

2016/2/18 13:31:21  www.cn010w.com  点击:631次

  考场伴奏的规定:
  1、声乐系、民族声乐系均配备钢琴伴奏,声乐系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民族声乐系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谱:考生亦可自带钢琴伴奏或清唱。
  2、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舞蹈系(舞蹈与音乐)的声乐考试统一采用考场配备的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不得自带伴奏或伴奏CD。
  3、管弦系复试须采用钢琴伴奏形式(打击乐除外),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不得自带伴奏CD),考场不配备钢琴伴奏。
  4、民乐系初、复试须采用无伴奏形式演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
  5、舞蹈系(舞蹈表演与教育、舞蹈编导)、流行音乐演唱考场不配备伴奏,考生应自带伴奏CD,流行音乐演唱的广东省考生须在招生网下载规定曲目伴奏音频,如选考无伴奏音频的音乐剧曲目须自带钢琴伴奏。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方法广告服务友情链接付款方式网站地图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学院客服:在线客服点这里  家教专员1:业务咨询点这里  家教专员2:业务咨询点这里  学院业务:业务咨询点这里

电话: 17701034448 邮箱: cn010w@163.com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京ICP备09108194号-3

Copyright©2006-2021 www.cn01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1714号

收缩

学院网在线客服

  • 学院客服一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二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三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四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电话:1770103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