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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2016/2/20 14:20:04  www.cn010w.com  点击:626次

  录取原则
  文化分达到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分达到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联考(统考)本科控制分数线。高考后根据文化分和专业分参照以下录取原则报考专业志愿:
  (1)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美术学、动画、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合作办学)专业: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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