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首页音乐热点名家特写招生动态招聘信息其他热点 今天是:2025年7月14日 星期一

您所在位置:中国网上音乐学院>>音乐动态>>招生动态>>正文

厦门大学2016年获得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录取规则

2016/4/12 14:20:51  www.cn010w.com  点击:979次

  获得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录取规则: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二线的65%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和我校的专业校考成绩,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凡已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有关文化考试成绩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专业校考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注:
  ①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②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在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合格出档考生中,按照我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③对福建等省份实施“一档多投”而造成录取后生源流失,以致未完成我校公布招生计划的项目(乐器),我校无法再录取其他校考合格生源。
  ④部分音乐表演项目(乐器)如无合格生源或生源不足,取消(或减少)本年度该项目(乐器)的招生,收回该项目剩余招生计划在高考录取时统筹使用。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方法广告服务友情链接付款方式网站地图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学院客服:在线客服点这里  家教专员1:业务咨询点这里  家教专员2:业务咨询点这里  学院业务:业务咨询点这里

电话: 17701034448 邮箱: cn010w@163.com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京ICP备09108194号-3

Copyright©2006-2021 www.cn01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1714号

收缩

学院网在线客服

  • 学院客服一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二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三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四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电话:1770103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