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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2016/4/23 14:18:56  www.cn010w.com  点击:816次

  一、我校认定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若所在省没有组织相关专业的统一考试,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形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四川省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联考或统考、且规定了某个专业的录取原则或投档原则的省市,按其规定执行。
  三、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四、报考设计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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