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首页音乐热点名家特写招生动态招聘信息其他热点 今天是: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您所在位置:中国网上音乐学院>>音乐动态>>招生动态>>正文

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2017/1/12 13:53:30  www.cn010w.com  点击:759次

  录取原则:
  1、校考省份: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根据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名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然后再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2、非校考省份: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根据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名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然后再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方法广告服务友情链接付款方式网站地图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学院客服:在线客服点这里  家教专员1:业务咨询点这里  家教专员2:业务咨询点这里  学院业务:业务咨询点这里

电话: 17701034448 邮箱: cn010w@163.com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京ICP备09108194号-3

Copyright©2006-2021 www.cn01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1714号

收缩

学院网在线客服

  • 学院客服一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二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三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学院客服四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电话:1770103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