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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认定办法

2017/1/14 15:08:49  www.cn010w.com  点击:527次

  认定及公示 
  (一)认定 
  1、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生艺术团发展建设的需要,对应A类优惠政策分科类划定“A类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应B类优惠政策分科类划定“B类笔试合格分数线”。 
  2、按以下标准确定各项目入围名单,并签订《北京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对应A类优惠政策的项目中笔试成绩达到“A类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艺术测试成绩达到90.00分及以上的考生,分项目依据笔试成绩排序,根据各项目拟签约人数,经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研究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以按照A类优惠政策签订《协议书》。如某一项目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则依据项目紧缺程度,首先选择同类别内其他项目进行递补,如仍无法满足,则选择其他类别项目顺次进行递补。 
  (2)对应B类优惠政策的项目中笔试成绩达到“B类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艺术测试成绩达到92.00分及以上的考生,分项目依据艺术测试成绩排序,根据各项目拟签约人数,经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研究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以按照B类优惠政策签订《协议书》。此类入围人数不超过10人。如原计划拟签约B类项目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则按照如下项目顺序递补,大提琴、圆号、单簧管(降B)、小号、长号,每个项目最多递补1人。 
  3、《协议书》将于4月上旬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给考生。 
  (二)公示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由生源省区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则《协议书》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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