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招收“音乐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创作、制作、表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三年。
三、招生专业
音乐学专业(专业代码050402)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属于“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检查标准。
五、报名时间
2007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2007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分别参加国家组织的政治、外语科目统考网上报名和武汉音乐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
2、政治、外语科目统考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照相、缴费时间为:2006年11月10日-14日。
3、专业科目考试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10日—19日。
六、报名办法
网报成功的考生,请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06年11月10日—14日到湖北中医学院报名点,对本人报考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并照相、缴费(湖北中医学院报名点电话:027-68890083,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特1号)。
2、专业考试报名
考生凭“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体检表,到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为240元/人。
七、考试
1、统考:2007年1月20日-21日(考试地点由湖北中医学院指定)。
2、专业考试:2007年1月22日开始(考试地点在武汉音乐学院本院内),我院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八、体检
考生专业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的结果。
九、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初、复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录取前须签合同(由武汉音乐学院、用人单位、拟录取考生三方签定)。
2、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比例为初试70%+复试30%(详见附录二)。
十、入学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方面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十一、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普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十二、说明
1、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音乐名作听辨”科目;
2、各专业方向的预录指标待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
3、《武汉音乐学院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具体要求》见[附录一];
4、《武汉音乐学院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考试科目及入学总成绩结构分值比例》见[附录二];
5、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与考试大纲相应的有关咨询,可拨打相关单位电话:
作曲系办公室 027-88068215
音乐学系办公室 027-88068739
声乐系办公室 027-88068201
钢琴系办公室 027-88068255
管弦系办公室 027-88068375
民乐系办公室 027-88069583
音乐教育学院办公室 027-88068756
研究生部办公室 027-88068297
7、本招生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一]
武汉音乐学院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方向
专业考试具体要求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下设作曲、复调、配器、和声、曲式、音乐分析、视唱练耳、音乐基础理论8个研究方向。
初试
1、612专业主科:所报考的研究方向;
2、412专业基础课:作曲、复调、配器、和声、曲式5门中任选1门,所选科目不能与专业主科重复,其中音乐分析研究方向的专业基础课指定为和声;
复试
1、音乐分析, 2、面试:乐器演奏、视唱练耳、口试, 3、外语听力测试。
二、计算机音乐下设计算机音乐创作、计算机音乐理论两个研究方向。
初试
1、612专业主科:所报考的研究方向;
2、412专业基础课:
[计算机音乐创作]作曲、复调、配器、和声、曲式5门中任选1门;
[计算机音乐理论]曲式与和声(与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方向同卷);
复试
[计算机音乐创作] (1)音乐分析, (2)面试:乐器演奏、视唱练耳、口试, (3)外语听力测试。
[计算机音乐理论] (1)《计算机基础理论》,(2)面试:乐器演奏、视唱练耳、口试,(3)外语听力测试。
三、音乐学下设中国传统音乐、世界音乐、宗教音乐、中国音乐史、音乐考古学、音乐文献学、乐律学、琴学、西方音乐史、音乐文献编译、音乐美学、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13个研究方向。
初试
1、612专业主科:所报考的研究方向;
2、412专业基础课:(1)音乐名作听辨,(2)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4门中任选3门);
复试
1、曲式与和声, 2、面试:乐器演奏、民歌戏曲演唱、口试, 3、外语听力测试。
四、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初试
1、612专业主科:钢琴、声乐、音乐教育综合理论;
考试内容:[钢琴]练习曲、乐曲各1首;[声乐]中外歌曲各1首;[音乐教育综合理论]普通教育理论、音乐教育理论、音乐基础理论等(考生可以钢琴、声乐、综合理论中的任何一项为主,为主的一项占主科总分的50%,另外两项各占25%)。
2、412专业基础课:曲式与和声;
复试
1、面试:口试、中外音乐史,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五、音乐表演与教学下设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中国乐器、西洋管弦乐器、钢琴、电子管风琴(双排键)]、艺术指导(指挥、声乐、器乐)研究方向。
(一)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初试
1、612专业主科:
[合唱指挥] 现场指挥指定曲目(双钢琴)莫扎特《安魂曲》选段、《娄山关》、《怒吼吧,黄河》、《村民合唱》、《山在虚无飘渺间》;
[乐队指挥](1)现场指挥指定曲目(双钢琴)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韦柏《自由射手》序曲、“春之祭”片断,(2)视谱指挥中国作品一首;
2、412专业基础课:作曲、复调、配器、和声、曲式5门中任选1门;
复试
[合唱指挥] (1)音乐分析, (2)面试:钢琴演奏(自选曲目1首)、演唱(自选声乐作品1首)、口试(含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乐队指挥](1)音乐分析, (2)面试:视奏指定总谱片段、演奏器乐作品1首、口试(含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二)声乐演唱
初试
1、612专业主科:
[美声] (1)中外歌曲各3首(包括艺术歌曲、歌剧选段,其中外国作品的歌词必须用原文演唱), (2)口试;
[民族声乐](1)歌曲6首(包括民歌、说唱、戏曲、歌剧),(2)口试;
2、41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3门中任选2门);
复试
1、曲式与和声,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三)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
初试
1、612专业主科:(1)演奏具有一定程度练习曲1首、不同风格乐曲3首,(2)口试;
2、41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3门中任选2门);
复试
1、曲式与和声,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四)西洋管弦乐器(单簧管、长号、圆号、双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初试
1、612专业主科:
[管乐](1)演奏音阶和琶音各1套、练习曲1首、奏鸣曲1首、协奏曲1首, (2)口试;
[弦乐](1)演奏音阶、琶音和双音音阶各1套、帕格尼尼或维尼亚夫斯基随想曲任选1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奏鸣曲或中国乐曲任选1首, (2)口试;
2、41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3门中任选2门);
复试
1、曲式与和声,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五)钢琴、电子管风琴(双排键)
初试
1、612专业主科:
[钢琴](1)演奏练习曲2首(肖邦练习曲以上程度)、复调作品1首(前奏曲与赋格1套)、中外乐曲选1首、奏鸣曲两个乐章(一快一慢,仅有两个乐章的作品则弹完),(2)口试;
[电子管风琴(双排键)](1)演奏练习曲1首(相当于车尔尼练习曲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1首、古典乐曲1首(包括奏鸣曲、协奏曲或交响曲的改编曲)、流行乐曲1首(包括爵士音乐)、自编或自创乐曲1首, (2)口试;
2、41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3门中任选2门);
复试
1、曲式与和声,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六)艺术指导(指挥、声乐、器乐)
初试
1、612专业主科:
[指挥艺术指导]总谱读法、钢琴演奏;
[声乐艺术指导] (1)演奏钢琴练习曲1首(肖邦练习曲以上程度)、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1个乐章(快板乐章),(2)演奏外国艺术歌曲1首(与演唱者合作),中、外歌剧大型咏叹调各1首(与演唱者合作),(3)视奏(不同风格),(4)口试;
[器乐艺术指导] (1)演奏钢琴练习曲1首(肖邦练习曲以上程度)、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1个乐章(快板乐章),(2)演奏古典时期的重奏曲或协奏曲2个乐章(与其它乐器合作),(3)视奏(不同风格),(4)口试;
2、412专业基础课:
[指挥艺术指导]作曲、复调、配器、和声、曲式5门中任选1门;
[声乐艺术指导]、[器乐艺术指导]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3门中任选2门);
复试
[指挥艺术指导](1)音乐分析,(2)面试:口试、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声乐艺术指导]、[器乐艺术指导](1)曲式与和声(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备注:指挥和指挥艺术指导专业方向的考生入学后归口作曲系管理。
[附录二]
武汉音乐学院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各考试科目及入学总成绩结构分值比例
一、考试科目结构分值比例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除视唱练耳研究方向的各专业方向
初试 政治
外语(英语、日语、法语)
业务一:专业主科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5”选“1”)
复试 音乐分析30%+面试60%+外语听力测试10%
(2)视唱练耳方向
初试 政治
外语(英语、日语、法语)
业务一:专业主科(视唱30%+练耳70%)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5”选“1”)
复试 音乐分析30%+面试60%+外语听力测试10%
2、计算机音乐
(1)计算机音乐创作方向
初试 政治
外语(英语、日语、法语)
业务一:专业主科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5”选“1”)
复试 音乐分析30%+面试60%+外语听力测试10%
(2)计算机音乐理论方向
初试 政治
外语(英语、日语、法语)
业务一:专业主科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曲式与和声)
复试 《计算机基础理论》30%+面试60%+外语听力测试10%
3、音乐学系各专业方向
初试 政治
外语(英语、日语、法语)
业务一:专业主科
业务二:名作听辨20%+音乐学基础80%
复试 曲式与和声30%+面试60%+外语听力测试10%
4、音乐教育方向
初试 政治
外语(英语、日语、法语)
业务一:专业主科
业务二:曲式与和声
复试 面试70%+视唱练耳20%+外语听力测试10%
5、音乐表演与教学各专业方向
(1)除指挥、指挥艺术指导方向的其它各专业方向
初试 政治
外语(英语、日语、法语)
业务一:专业主科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中、外、民“3”选“2”)
复试 曲式与和声50%+视唱练耳40%+外语听力测试10%
(2)指挥、指挥艺术指导方向
初试 政治
外语(英语、日语、法语)
业务一:专业主科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5”选“1”)
复试 音乐分析30%+面试60%+外语听力测试10%
(3)声乐艺术指导、器乐艺术指导方向
初试 政治
外语(英语、日语、法语)
业务一:专业主科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中、外、民“3”选“2”)
复试 曲式与和声50%+视唱练耳40%+外语听力测试10%
二、入学总成绩的结构分值比例
1、音乐表演与教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学(音乐教育)各专业方向
入学总成绩=初试(业务一70%+业务二20%+政治5%+外语5%)70%+复试30%
2、音乐学各专业方向
(1)除音乐文献编译、西方音乐史、世界音乐
入学总成绩=初试(业务一40%+业务二40%+政治10%+外语10%)70%+复试30%
(2)音乐文献编译、西方音乐史、世界音乐
入学总成绩=初试(业务一40%+业务二30%+政治10%+外语20%)70%+复试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