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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2020/4/2 13:47:25  www.cn010w.com  点击:428次

长春大学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1. 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省份,我校将在长春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及合格信息,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考生只需校级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考生只需校级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4.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舞蹈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考生只需校级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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