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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专业校考初试视频作品制作要求

2020/4/3 14:07:04  www.cn010w.com  点击:475次

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专业校考初试视频作品制作要求
视频作品制作要求
    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初试所提交的演唱(演奏)视频作品皆按如下要求:
    1.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及本次修订内容的要求录制。
    2.演唱的视频作品须同一首曲目演唱两遍,第一遍与伴奏合作,第二遍清唱,必须连续演唱且视频不中断,两遍演唱均不可降调,声乐伴奏可采取钢琴或者伴奏带形式。演奏的视频作品在同一音乐篇章中不得间断。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方向《专业面试》科目的“民歌或戏曲片段演唱”环节,考生演唱的两首视频作品均要求清唱(一遍),不得加任何伴奏。
    4.演唱和演奏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设备,视频不得剪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声像同步,否则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5.音乐表演的西洋管弦专业方向须同步远程提交练习曲或乐曲原谱电子版。
    6.视频作品需按照网上报名填写的曲目提交,如果录制作品与报名曲目不符,则视为无效作品。
    7.录制视频时,考生必须面向录像镜头(其中钢琴专业考生须调整适当的侧面面向摄像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内,确保演唱(演奏)清晰可见。如采用现场钢琴伴奏,须同时出现在适当距离的镜头中且不切换镜头及角度。视频中须考生自报曲目名称。
    8.视频中不得有显示考生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不得有考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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