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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2020/11/21 14:54:18  www.cn010w.com  点击:410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

    1.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的艺术本科线基础上,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原则上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对于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

    3.福建省艺术类实行“一档多投”方式,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别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福建省美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 = 文化成绩(含位次的平行特征分)×50%+ 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

    4.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含调剂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若出现录取排序分相同的情况,则按《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时不采用 “志愿清”方式,而采用同一艺术类别内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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