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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

2020/11/23 15:05:08  www.cn010w.com  点击:643次

河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声乐统考和器乐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参加相应的专项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音乐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音乐类招生的,须向我省来函说明,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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