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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办法

2021/1/11 14:24:16  www.cn010w.com  点击:365次

中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1.录取细则 
(1)各招生项目根据公示顺序择优录取,每个招生项目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录取总人数不超过10人。 
(2)合格考生可按不低于生源省份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最终模拟生成的我校最低专业类或专业组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政策予以录取。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2.志愿填报 
复试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并按时提交《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回执》。志愿未填报或志愿、回执填报错误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专业确定原则 
(1)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公布招生专业(见附表),每名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其中商学院专业只能填报一个。 
(2)每个专业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人数不超过3人,如报考某一专业志愿的人数超过3人(以高考文化成绩回执申请人数为准),则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专业。 
(3)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高水平艺术团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不参加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5)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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