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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1/1/13 15:35:24  www.cn010w.com  点击:958次

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百所高校之一。
    1937年抗战爆发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迁至昆明合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商学院、师范学院。抗战胜利后,1946 年组成联大的三校复员北返,师范学院整建制留在昆明独立办学,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 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 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历经80 余年的更迭发展,已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20 余万人,被誉为“红土高原上的教师摇篮”。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的前身是恢复重建于1999 年6 月的云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艺术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7 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科教学(音乐)两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本科与硕士研究生共计1360 人。
    音乐舞蹈学院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85 人,其中教授4 人、国家一级演员3 人、国家一级编导1 人;副教授27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 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7 人;外聘专家10 余人;特聘著名舞蹈家刀美兰为音乐舞蹈学院的客座教授。专任教师中有中宣部“五个一工程”获得者、中国原创歌曲大赛十大金曲(政府一等奖)获得者。
    近年来, 音乐舞蹈学院教师在出版著作、作品,编写教材、发表论文、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教学建设项目等方面成果突出,大量成果获国家级、省级以上奖项。在中国舞蹈“荷花奖”、CCTV 青年歌手大赛、中国好声音、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等)组织技能比赛( 展演) 及合唱比赛、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中,音乐舞蹈学院师生都有出色的表现。2019 年在全国高等学校民航服务技能大赛中荣获团体综合季军、团体表演铜奖、全国个人才艺奖。
    音乐舞蹈学院的办学理念是强调全面发展和一专多能,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实践观念和创业精神;在教学观念和课程设置上体现现代艺术教育思想,反映最新的艺术创作与艺术理论研究成果,注重学生美学修养、艺术理论和人文知识的学习与提高,以宽厚的文化知识为基础,以创新的实践能力为核心,以个性的全面发展为特色,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艺术人才。


音乐学(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目前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音乐表演技能,具有创新精神,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文艺研究单位及社会文化管理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研究及演艺事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植根于云南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音乐土壤,重视云南民族民间音乐的研究与教学,注重培养从事云南民族民间声乐、器乐表演的专门人才。本专业依托云南师范大学丰富的教师教育资源,为学生选择教师职业提供条件,毕业生能够在专业艺术学校、培训机构等部门从事音乐教学工作。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作曲方面的基本训练,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根据侧重点不同,培养方向分为:作曲、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戏曲音乐作曲、电脑音乐制作等。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与舞蹈学类[ 含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音乐与舞蹈学类[ 含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非师范)] 实行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模式。第一学年开设通识课程和学科基础教育课程,第二学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分流培养。具体以学生成绩、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舞蹈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具备主要舞蹈种类表演的基本技能,能在中小学、文化部门、社会舞蹈团体、专业文艺表演团等单位从事舞蹈教学、舞蹈理论研究、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艺术涵养以及职业素养和形象气质,掌握航空服务学、艺术学和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航空业有关的政策和法规,熟悉国内外航空服务业务流程和要求,掌握空中乘务、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安全检查、地勤服务等专业技能,具备职业需要的外语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艺术气质,能在航空业及其他行业从事服务和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师范)、绘画、书法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 个本科专业;有美术学、设计学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200 余人。
美术学院的美术学一级学科为校级一流学科,美术学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为校级一流专业点。学院是教育部组织实施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改革试点单位。近年来,美术学院教师在出版著作、作品,在编写教材、发表论文,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教学建设项目等方面成果突出,大量成果获省级、国家级以上奖项。在“艺术设计大赛”、“教学技能比赛”以及各类美术展览活动中,美术学院的师生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美术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建有木版画工作室、石版画工作室、铜版画工作室、丝网版画工作室、木工工作室、金工工作室、陶艺工作室、摄影工作室、多媒体室等专业教学设施。美术学院坚持全面发展和一专多能的办学理念,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实践观念和创业精神;在教学观念和课程设置上体现现代艺术教育思想,反映最新的艺术创作与艺术理论研究成果,注重学生美学修养、艺术理论和人文知识的学习与提高,以宽厚的文化知识为基础,以创新的实践能力为核心,以个性的全面发展为特色,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艺术人才。


美术学(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适应国家和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培养具备高尚师德和教育情怀,具有人文素养和创新精神,系统掌握美术学和美术教育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美术教育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服务边疆民族地区、面向全国的合格的中学美术教师。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绘画(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以培养在专业艺术领域从事绘画创作、美术管理、艺术设计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艺术实践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绘画创作机构从事美术创作、策划和艺术实践工作的应用人才。本专业综合开设国画、油画和版画等不同的专业课程,发掘和培养学生不同画种的绘画基础能力,引导和发展学生在绘画创作方面的潜力,使之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从事本专业创作、实践工作的能力。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书法学(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以培养书法专业基础教育人才为目标,强调学生师范教育和专业训练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书法专业基础教育的基础理论知识与书法专业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书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书法教师和社会书法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书法基本技能,继承发扬书法传统及创新精神,具有艺术实践能力,具备书法创作、书法理论分析、书法教学等专业、教学能力,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设计学类(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实行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模式,下设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本科专业。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系统学习通识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第二学年按照学院分流实施方案中的办法和人数指标分流至上述三个专业学习。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以培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具备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技能、文化传播、文化创意设计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应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实践能力,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等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管理、实践工作的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
本专业以培养环境设计专业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具备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专业技能和环境创意设计能力,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环境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环境空间设计机构、装饰设计领域和建筑规划工程行业从事公共空间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景观与社区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设计实践工作的专门人才。


产品设计
本专业以培养产品设计专业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具备文创产品设计、家具设计、民间手工艺产品设计能力,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工艺美术基础及产品设计能力,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能在产品设计专业企事业单位、产品设计研发机构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实践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信息设计、造型设计或展示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


传媒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教学研究型实体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创新型应用人才。形成了以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为龙头,以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授权点为支撑,以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六个本科专业为基础,涵盖文、艺两大学科门类,基础宽厚、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与专业格局。
2018 年3 月,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与云南师范大学共建的“国际新闻传播学院”落地传媒学院,共建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多领域多层次合作,整合优势资源,推动新闻教育与新闻实践相互贯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提升国际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质量。
学院在校学生1800 余人,在职教职工64 人,在职教职工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师资总数的90% 以上,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9 人, 在读博士10 人, 教授10 人、副教授12 人。
学院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教育部舆情研究机制单位、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媒介融合研究基地、云南省舆情研究基地、云南省媒介融合与讯息传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华社经济社舆情与大数据研究基地,与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建有南亚东南亚国际传播人才培训中心、与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传播大数据创新实验中心、与微想720 云建有VR 数字媒体联合实验室, 学院建有音频实验室、视频实验室、多功能演播厅及影视技术、动漫制作、二维动画、三维动画、线性/ 非线性编辑室、虚拟实验室等多个专业实验室, 设备总值达1600 余万元。学院还与云南广播电视台、宜良电视台、昆明电视台、玉溪电视台等建立有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门培养具有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民族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语言传播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以及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音、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和栏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主要专业课程: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台词训练、广播节目播音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广播电视新闻采访、文体播音、播音主持话语表达、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新闻学概论。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动画(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人文与艺术素养,掌握动漫创作思维与表现工具应用所需基本理论、研究方法、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在动漫游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及各级传媒机构相关领域从事动漫策划、创作、传播、运营与管理的创新型应用人才。
本专业培养模式为“通识教育+ 专业基础教育+ 专业教育”,第一学年主要学习通识课程和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夯实学生的基础,初步认知动漫相关知识和技能;第二学年主要学习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并完成专业实践课程,掌握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创意思维、专业技能表达等专业核心知识;第三学年根据自身能力结构和发展方向,任意选修相关专业课程,强化项目设计过程中项目策划、项目制作、项目管理与运营等行业规范;第四学年主要通过实践教学完成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职业意识。
主干学科: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主要专业课程:艺术学概论、视听语言、动画剧本创作、角色造型设计、场景造型设计、动画分镜头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原动画设计、绘本创作、衍生产品设计、漫画专题创作、二维动画创作、三维动画创作、游戏交互设计等。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该专业致力于培养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及电影电视作品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需要了解广播电视学、新闻传播学、电影学、艺术学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史和艺术创作规律,掌握广播电视创作规律,了解广播电视制作技术,接受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创意、制作训练,培养具有独立创作能力的广播电视编导及影视制作人才。
主干学科: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电影学
主要专业课程:电视摄像、电视画面编辑基础、电视策划与文案写作、广播电视采访、影视布光、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概论、中外广播电视史、剧本创作基础、中外电视比较、录音艺术与声音剪辑、纪录片创作、微电影创作等。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以上各专业依托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选拔外语能力强、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计划进一步攻读硕士学位乃至博士学位的学生,实施博艺培养计划。


体育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的专业学院,前身系1938 年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体育部,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学生,留下了宝贵的体育精神财富。
梅贻琦、张伯苓、蒋梦麟、马约翰等四位教育家和体育家的教育思想,影响着一代又一代青年人。首席教授马约翰先生被称为“我国体育界的一面旗帜”。张伯苓被誉为中国奥运第一人。
学院现有职工98 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2 人、硕士学位59 人,有海外经历教师11 人。目前体育学院在专业方面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2 个学位授权方向,“体育学”是省级博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培育建设学科和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学院拥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舞蹈表演等5 个本科专业。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自开设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并被认可为云南省体育舞蹈专业院校。承担着体育舞蹈裁判、体育舞蹈教师和体育舞蹈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和考核工作,是云南省体育舞蹈教师人才培养基地。该专业开设至今曾多次派出专业学生代表学校和国家远赴日本、缅甸、老挝、台湾进行友好访问及展演交流活动,培养了国家体育总局(CDSF)国家青年队队员两名,此外该专业学生多次代表学校和云南省在世界拉丁舞公开赛、CDSF 全国锦标赛、CBDF 全国锦标赛、CEFA全国大奖公开赛以及云南省各级体育舞蹈比赛中获得冠亚季军百余次,2019 年1 月该专业学生参加了在西班牙贝尼多姆市举办的2019 WDSF 西班牙国际体育舞蹈公开赛获得职业公开组第六名的好成绩。
健美操、啦啦操一直都是我校的优势项目。学校受聘为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艺术体操分会云南省区秘书处,同时也是云南省学生体育协会两操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负责云南省区两操的推广、普及和竞赛。我校健美操队自2001 年建队至今,在全国、全省各大比赛中获得冠军百余次。其中:2018-2019 年全国啦啦操联赛(昆明站)暨云南省第二届校园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11 个第一名、6 个第二名的好成绩。
2019 年第七届中国(南京)啦啦操公开赛集体街舞、花球和双人街舞三项冠军。2020年全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健美操预赛第五名。
舞蹈表演( 体育舞蹈)(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培养创造性人才为目的,以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为首任,系统传授掌握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的技术体系、动作语言、编排技法和专项职业技能,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理念,使学生能够系统地掌握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专业理论与基础技术、技法,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在知识、能力、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适应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项目教学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学生进校后可选择体育舞蹈专项或健美操啦啦操专项学习,学院按专项进行培养。
主干学科:艺术学、体育学、音乐学、舞蹈学。
主要课程:中国舞蹈史、舞蹈概论、音乐基础理论、教学法、舞蹈编排基础、芭蕾基础训练、舞蹈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体育科研方法、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专项理论与实践等。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8 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注:
1. 表中各项内容以各省2021 年招生计划版正式公布的为准。
2. 专业名称标注“师范”字样的为师范类专业,未标注“师范”字样的为非师范类专业。
3. 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2021 年继续按照“音乐与舞蹈学类”进行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按照非师范大类培养,学费标准为10000 元/ 生·学年,第二学年专业分流后,舞蹈学按照师范类培养,学费标准为7000 元/ 生·学年,舞蹈表演按照非师范类培养,学费标准为10000 元/ 生·学年。
4. 以上收费项目标准为2020 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核定标准执行。
5. 我校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按学年预收并按专业学费和学年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学费进行结算。


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收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生,报考条件按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基本条件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68 厘米左右,女生160 厘米左右。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女生不低于155 厘米,男生不低于165 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170 厘米以上,女生160 厘米以上,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
美术学(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无色弱、无色盲。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1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
男生身高172 厘米-185 厘米,女生身高162 厘米-175 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胎记、全身无纹身;女生矫正视力不低于C 字表0.5,男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C 字表0.7(凡视力不达标的考生须提前配好矫正眼镜参加专业体检),无斜视、无色弱、无色盲。
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条件要求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的学费收取实行按学年预收,并按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待学生毕业时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
(二)录取原则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省内认可音乐学统考专业成绩,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音乐表演”,省内认可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统考专业成绩,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音乐与舞蹈学类[ 含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书法学(师范)”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4.“美术学(师范)”“绘画”“动画”专业,省内认可美术学类统考专业成绩,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5.“设计学类(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省内认可设计学类统考专业成绩,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6.“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7.“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体育舞蹈统考(联考)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8.“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内认可音乐学、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统考任一类别专业成绩且体检合格,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三)培养要求
1“.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的培养方向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器乐(包括流行乐器)的培养方向为:钢琴、手风琴、小号、小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爵士钢琴、流行键盘。
2.“ 音乐学”专业,声乐的培养方向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器乐的培养方向为:钢琴、手风琴、小号、小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
3.“ 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
4.“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培养方向为: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 号
邮  编:650500
招生宣传网址:http://zsc.ynnu.edu.cn
E-mail :zhaoban@ynnu.edu.cn
联系电话:0871-65912887、65910379(兼传真,呈贡主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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