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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2021/6/5 14:37:39  www.cn010w.com  点击:380次

湖南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湖南省音乐类(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美术类、舞蹈类(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编导类、摄影摄像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等六个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总分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同时报考美术类五个专业的录取规则遵循2021年《湖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第二十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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