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2021/6/10 16:05:52 www.cn010w.com 点击:457次
鲁东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第十五条 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在山东省使用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在其他省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生源省(区)规定,在不能确定考生位次时,在第一、二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第三批高考改革省,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仍不能确定先后次序时,综合考虑考生志愿顺序等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 除舞蹈表演(体育舞蹈,男)、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女)外,其他艺术类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录取时,认可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考生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二十一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考生所填报的艺术类专业志愿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开设有俄语、日语公共外语班,请非英语、俄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报考鲁东大学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录取结果,也可登陆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是否被鲁东大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