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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音协音乐考级东莞考点考试报名

2008/5/27 13:45:42  www.cn010w.com  点击:2771次

   一、开设项目:钢琴、小提琴。 
    二、考试时间、地点:钢琴、小提琴的考级大致安排在7、8月之间,考试地点定在新节拍幼儿园,每个考生可按照考级项目、准考证编号顺序从2008年7月20日起,用以下两种方式查询具体考试时间:
    1、拨打考级咨询热线22493020  22493035  23169691查询(热线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1:00 )。  
    2、到莞城新节拍琴行、东莞市新节拍音乐培训中心进行查询。
    三、报名时间、地点:莞城新节拍琴行:5月25日至6月20日每天早上8:30至晚上9:00在莞城新节拍琴行报名,本琴行位于莞城金牛路67号首层,乘8、6路车在岭南学校站下车即可到达。联系电话:22493035、22493020
    四、报名手续、程序:
    1、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前来报名者须带报考费,同时带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护照相)三张,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
    3、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五、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跨世纪新版全国钢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合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周铭孙)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考试要求见教材;
    (2)《跨世纪新版全国钢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合集》考试要求:
    1)基本练习:各级考生按照该书中规定的条目及要求进行准备,考试时由主考老师从中抽查一组。
    2)练习曲及乐曲:各个级别均须在每级的四类曲目中各选一首(可由自己灵活组合,但不可在某一类中选两首或某一类中不选),共计四首乐曲参加考试。不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或擅自减少乐曲数目者,其考试成绩一律计为不通过。
    3、其他:除35岁以上人员外,其他考生一律要求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预告:《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已于2007年7月出版,《跨世纪新版全国钢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合集》与新出版的教材在2008年的考级活动中同时使用,此后,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将停止使用《跨世纪新版全国钢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合集》,全面启用新考级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
    1)《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2)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的《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标准教材(第一版)》,或《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标准教材(修订版)》,两者任选其一,但是,两个版本不可串换使用。
    3)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的《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中国作品集4-10级》(2001年3月第二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考试要求见教材;
    (2)《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标准教材(第一版)》或《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标准教材(修订版)》请辅导教师及考生认真阅读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及其“附:”的内容。
    1)音阶与琶音:各级所列各调均须严格训练,考级时可自选一个调演奏。教材第一版的音阶、琶音要按照修订版的弓法演奏。
    2)练习曲:各条练习曲均应认真练习。考试时考生自选一首带“※”标记的练习曲应试。取消原来对第七级至第十级的考生可视谱演奏练习曲的规定。
    3)协奏曲:除第一级外,其他各级均须自选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应试。考试时,除门德尔松协奏曲必须演奏完中部的华彩段(Cadenza)后结束外,其他的协奏曲均不演奏华彩段。
    4)外国乐曲:一级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首应考。二级以上考生免试。
    5)中国乐曲:第一至三级的考生可自选一首民歌或民歌改编的小曲,第三级的自选曲必须是具有换把位的曲目。第四级以上(含第四级)的考生按规定曲目内容自选一首应考(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的“附:”,乐谱见《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中国作品集4-10级》)。
    3、其它:
    1)三级考生要学会换把(自选中国乐曲也须符合本要求);四级考生应学会揉弦(Vibrato);六级以上的考生要会自己调音;八级考生必须掌握跳弓。
    2)除35岁以上人员外,其他考生一律要求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预告:《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已于2007年12月出版,在此之前使用的教材与新出版的教材在2008年的考级活动中同时使用,此后,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将停止使用旧教材,全面启用新考级教材。
    七、考试成绩查询方法:在考级结束30日后,每个考生的考级成绩将会在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该网站的网址是:http://www.musician.org.cn和http://www.chinama.org.cn,进入该网站后,点击“音乐考级”,即可查阅。
    八、考级证书发放时间:在考级结束90天后可拨打热线22493035 22493020查询。
    九、对本简章中说明的各项事宜仍有疑问者,请在报名现场找工作人员当面咨询,或在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日的8:30—21:00)拨打考级办公室电话:22493020/2249303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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